综合信息
【重点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证照分离”资质改革推动建筑业强化“优胜劣汰”趋势
信息类别:行业快讯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7-28 15:17:22.0   点击次数: 1398
住建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7月26日,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决定,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业“证照分离”资质改革推动建筑业强化“优胜劣汰”趋势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停止受理三级、丙级等60余项资质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进一步简化。《通知》的发布,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的延续。
资质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企业完善信用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长期来看,资质改革是推动建筑业向能力竞争时代迈进的重要举措。改革是渐进的过程,从短期来看,资质的影响仍将持续。
自2021年7月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等审批事项,通过信息共享,对申报企业和有关人员信息开展电子化核验,推行智能化审查,提升审查质效。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厅本级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市州受理、转报环节(重组、合并、分立除外),企业通过 “省住建厅综合政务服务平台”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和改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各地不得擅改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将达到60%

    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广,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更加完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新版《安全生产法》全文发布!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7月16日,应急管理部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9月1日生效。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湖北省
我省实现企业电子印章全域覆盖

  7月22日,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共同上线启动了湖北省企业电子印章系统。即日起,我省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下载使用电子印章,即可实现市场监管类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在线盖章,无须再提交传统的纸质扫描件。此举将惠及全省595万余各类市场主体。据悉,目前全国仅北京、上海、浙江、内蒙古和我省实现了企业电子印章全域覆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7月19日,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下称《手册》)制度,不断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在企业申请、各地推荐基础上,确定宝业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03家建筑施工企业为《手册》推进重点企业,现予以公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武汉市城建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的通知
  按照《关于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鄂经减负〔2021〕74号)、《关于贯彻执行新版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武减负办〔2021〕21号)有关要求,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在我市参建路桥隧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的相关企业,应参照最新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执行,对于超额收取或逾期未返的,应做到应返尽返、应退尽退、应退快退。(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应城市印发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
  近日,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应城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力争培育新增一级总承包企业3家以上,二级总承包企业10家以上,专业承包和劳务企业20家以上。全市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明显增强,建筑业对地方税收、居民收入的贡献不断提升。(应城市人民政府)

《十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近日,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十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目标:到2022年,当年全市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60%以上,市城区(含郧阳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有1-2个项目获得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0%左右,试点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作,绿色建材得到广泛应用,全市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应用比例达50%以上。(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省
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推进 江苏省印发《“十四五”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近日,为指导和促进“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领域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十四五”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
2025年四川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以上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四川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以上,研发智能建造工程软件30个以上。
《意见》明确了四川省推动智能建造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建筑机器人、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同时,《意见》还明确了发展的主要任务。指出第一要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第二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第三要加强技术创新应用。第四要构建智能建造标准体系。第五要培育智能建造产业体系。第六要开展智能建造项目试点。第七要提升信息集成化水平。第八要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同时还要加快培育产业人才和创新行业监管模式,培养一批既懂土木建造、又能熟练掌握数字化技术复合型人才。(中国建材报)

山东省
山东发布进一步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狠抓试点项目落实。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二、强化项目实施管理。要对照国家、省关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质量安全、提升品质、标准化等方面的部署要求,加强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的实施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和试点效果。三、做好试点实施评估。省厅将于近期制定印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评估要点,并自10月份开始分批分期对各市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正式发布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新闻通气会在济南召开。“十四五”时期,山东将建成“鲁派民居”建筑群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是在住建事业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背景下编制的。《规划》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谋篇布局,明确了我省住建领域“十四五”发展目标。在内容上分为三大板块,共8部分、96条。“十四五”时期全省开工老旧小区改造240万户,开工棚户区改造50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万户,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亿平方米,将全面建立起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有宜居、住有安居目标基本实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
安徽省批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挂墙板构造》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挂墙板构造》为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自2021年8月14日起实施。该标准设计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合肥发布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从8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按照《细则》,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商品房项目,可获得一定的容积率奖励,最大不得超过建筑单体地上建筑面积的3%。《细则》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的商品房项目。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商品房项目,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奖励上限,即不计入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建筑单体地上建筑面积的3%。(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重庆
重庆住建委就重庆市现代建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为指导重庆市现代建筑产业培育,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了《重庆市现代建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组织认真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反馈我委。(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山西省
山西│30%装配式,运城市印发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近日,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逐年提高,2021年底达到20%,以后每年提高2.5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盐湖区、永济市、河津市、闻喜县、芮城县5个重点县(市、区)及运城开发区2021年底要力争达到25%。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依据山西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04/T396-2019),装配率不低于30%。(运城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
福建│厦门市通知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

  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计服务:在装配式建筑设计中应考虑技术前置、管理前移、协同设计,从方案阶段引入装配式建筑的设计理念,同时考虑各专业、构件制作和运输、施工安装等相关技术条件,通过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二、招标管理:鼓励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三、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首要责任,督促参建各方履职尽责,牵头组织预制构件生产首件验收和施工现场安装样板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单位应完善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厦门市建设局)

河南省
河南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实施办法、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和部品部件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和《郑州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海南省
《海南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印发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
江西九江市出台20条政策措施 打造建筑业千亿产业

  近期,九江市出台了《促进九江市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全面深化建筑行业“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及建筑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2年,建筑业产值总量突破800亿元,年产值超100亿元的建筑企业达到2家,重点培育一批本地龙头骨干企业,实现具有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零”的突破。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打造3至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到2025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50%,打造1个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区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九江市人民政府网)

广东省
广东中山市装配式建筑2021-2025年发展规划公示稿发布

  近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中山市装配式建筑(2021-2025年)发展规划》,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1年7月16日。若存在异议的,公示期内请书面向我局总工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西
推广装配式,广西南宁市住建局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
  近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核心任务深化党建工作;三、落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部署,大力推进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四、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筑业组织模式转变,持续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本市企业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以及加强产业工人培训工作,力争新增自有工人1000人,培育工人3000人。五、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保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六、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八、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九、加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发送各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7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含电子版)反馈我厅,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
湖南通知征集第二批绿色建造试点项目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完成首批绿色建造试点项目遴选、公示和发布工作,现启动第二批绿色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请按首批试点项目征集要求,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下载《湖南省绿色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并请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送至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