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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8月装配式建筑最新政策
信息类别:政策法规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8-31 16:23:20.0   点击次数: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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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10月1日起施行!

为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安装与拆除、使用和管理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批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行业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湖北省
湖北武汉市强化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验收监管

近日,武汉市城建局印发《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细则》,要求加强全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全过程监督和工程验收监管。武汉市城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细则》,旨在贯彻落实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实施《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的通知精神,推动《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落地,确保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打造成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安全优质工程、低碳节能工程,促进全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中国建材报)

湖北宜昌通知在全市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三板”

近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三板”的通知。具体规定:1、对于混凝土结构建筑,应采用“三板”,鼓励采用预制外墙板、预制阳台板、预制遮阳板、预制空调板、预制凸窗,以上预制构件应用总比例不得低于60%,且预制内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单项应用比例不得低于30%。2、对于钢结构标准厂房及木结构建筑,鼓励采用“三板”。3、预制内墙板包括预制普通混凝土墙板、各种中大型板材、木骨架或轻钢骨架复合墙体;预制楼板包括全预制楼板和预制叠合板;预制外墙板包括预制普通混凝土墙板、各种中大型板材、不设内衬墙的玻璃幕墙、木骨架或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北宜昌发文加快推进“宜昌建造”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宜昌建造”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构建以创新建造、精益建造、绿色建造、智慧建造为核心的“宜昌建造”品牌,为宜昌加快实现“六大目标定位”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建成市级建筑业数据中心和智慧化管理平台,初步建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化协同发展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建筑业产业链条。
(一)建筑规模持续壮大。建筑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其中外地产值超过1000亿元),在全省份额逐步提高;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7%以上。
(二)企业实力显著增强。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达到5家以上,年产值50亿元以上至100亿元的建筑企业达到10家以上。
(三)建筑品质不断提升。工程品质整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建成建筑产业园3个以上;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80%;绿色施工技术应用覆盖率达到70%以上。(宜昌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
40%装配式,南沙区2021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印发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城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沙区2021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年度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依法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加大力度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达到40%,城镇新竣工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95%以上;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区年度新出让民用建筑用地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政府投资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

北京
北京市住建委就《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意见建议的公告。
工作目标:2022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向提高质量、提升品质迈进,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带动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由规模化向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智慧建造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高水平技能队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加强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可追溯 北京加强建设工程“四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四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单位采用“四新”应用前,宜先期选取一项工程进行试点应用,确定无生产、施工及使用问题后逐步推广使用。在重点工程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应协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科学审慎选用“四新”,确需使用的应明确选用原由,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重点管控。尚无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依的涉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装配式建筑新技术应用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可行性设计研究前,对装配式建筑新技术组织独立第三方专家论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江苏省
江苏:“十四五”期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

《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出炉,“十四五”期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比例保持在13%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保持在6.5%左右。到2025年,国际市场营业额力争达到120亿美元,力争实现建筑产业产值超5000亿元建筑强市4个,产值超千亿元的建筑强县(区)12个。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成品化住房占新建住宅70%,装配化装修占成品住房3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100%。到2025年,江苏省新建建筑全面按超低能耗标准设计建造。

湖南省
《湖南省绿色建筑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征求意见稿)》

近日,由湖南大学主编的《湖南省绿色建筑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9月6日前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邮件至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实名,并标明联系方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湖南省通知进一步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一、狠抓试点方案落实。二、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三、开展抽检复查工作。(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2021版)》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由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2021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9月6日前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邮件至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实名,并标明联系方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上海
《上海市进一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发布

近日,上海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重点任务:01、深化BIM技术应用。02、探索构建BIM建设和运维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03、升级完善标准和评价体系。04、深化新业态、新技术融合和创新。05、构建人才高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江西省
江西赣州印发《赣州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20年9月,赣州市被列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随着政府“有形之手”强力助推,配套政策不断完善。赣州装配式建筑规模及发展速度均居全省前列,“领跑效应”逐渐显现。近日,赣州市印发《赣州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再次强调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力争到2022年,全市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施工;力争到2025年,全市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建科装配式建筑研究中心)

陕西省
陕西通知报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发展相关情况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发展相关情况的函。
报送内容(一)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二)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工程设备。(三)自主可控数字化设计研发。(四)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五)智能施工运维管理系统。
报送条件(一)报送主体应为陕西省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二)优势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咨询企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轻重钢构件生产企业、绿色节能建材研发生产企业、软件系统平台开发企业、机械设备研发推广企业、设计院、科研院所等报送主体,就是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申报事项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三)所报送内容应充分体现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的特点、优势,具有较强创新性,实际实施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
安徽《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驻厂监造实施指南(试行)》发布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驻厂监造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实施范围:全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使用的预制混凝土构件(以下简称预制构件)的质量。实施主体: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实施。驻厂监造检查验收内容应符合GB/T 51231-2016和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其实施内容和工作深度不应低于以下要求:(一)原材料及配件验收1、对钢筋(包括成型钢筋)、保温材料、拉结件、灌浆套筒、混凝土等主要原辅材料和配件进行进厂验收。2、采购同一厂家同批次材料、配件及半成品用于生产不同工程的预制构件时,可统一划分检验批。(二)模具验收1、首次组模后的模具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2、驻厂监造人员应审核构件生产模具管理使用方案和检修记录。除首次组模的验收外,对同一组模具重复使用50次(含使用总数少于50次),检查不应少于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福建省
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全文发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州省
贵阳市保障性住房(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推荐图集印发

近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贵阳市保障性住房(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推荐图集》(含两册),经贵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及相关部门审定通过,现将推荐图集予以发布,供有关单位借鉴参考。图集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反馈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本图集与现行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以现行标准、规范为准。(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山东省
山东|2021年度《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目录库》公布

近日,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建立统一的部品部件数据库”要求,为方便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及时了解、掌握装配式建筑新产品、新技术及新型设备等信息,搭建推广应用平台,依据《工厂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管理标准》(JG/T565-2018),开展了《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目录库》编制工作,现将2021年度《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目录库》公布。(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庆
重庆市发布《装配式轻质保温装饰一体化外挂墙板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

现批准《装配式轻质保温装饰一体化外挂墙板应用技术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0/T-393-2021,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技术规程》公开征求意见

近期,组织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起草了地方标准《内蒙古自治区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逾期视为无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填写《意见反馈表》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