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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住建部同意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湖北省通知分解下达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
信息类别:政策法规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2-24 10:23:44.0   点击次数: 105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的函

近日,住建部同意将上海嘉定新城菊园社区JDC1-0402单元05-02地块项目、佛山顺德凤桐花园项目、佛山顺德北滘镇南坪路以西地块之一项目、深圳市长圳公共住房及其附属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和重庆美好天赋项目、绿地新里秋月台项目、万科四季花城三期项目列为我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和实施经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湖北省通知分解下达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湖北省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住建部、省政府确定的“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到2025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的总体目标,湖北省住建厅分解下达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湖北省住建厅)

  江西省大力发展装配式,16部门印发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
  2月2日,江西16部门印发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5年,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建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到2035年,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智能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大幅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江西省住建厅)

  山西省住建厅通知开展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
  2月10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申请专项资金的装配式住宅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3年(2018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在建或竣工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承诺可按期完工或已竣工验收;装配率达到60%以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重庆关于2020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通知
  经各区县申报,2020年重庆市共申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面积2275.17万平方米,涉及35个区县、729个小区、10065栋楼、251072户居民。目前,中央补助资金已分批下达分解到各区县,为切实做好2020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区县住建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对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建立健全多元筹资、组织实施、项目推进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项目监管,落实相关单位责任,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切实做好台账管理;确保改造实施进度。(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河南省焦作市十部门印发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2月2日,焦作十部门印发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从发文之日起,全市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以后逐年递增5个百分点,到 2025年底不低于 40%;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新建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60%且不少于一个单体,以后逐年递增10个百分点,到 2025年底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外墙应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板;鼓励村镇房屋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农房。(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省推进工程总承包!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快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浙江省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近日,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意见》提出要稳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明确按照国资先行、稳步推进原则,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的项目带头实施工程总承包。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项目可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浙江省住建厅)

  黑龙江积极推广装配式,哈尔滨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日前,哈尔滨市七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2年,全市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9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不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低能耗建筑试点进一步拓展,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逐步推广,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积极推广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单位在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依据规划部门意见及装配式相关标准,将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土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和划拨阶段(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中明确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和装配率,加快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打造国家和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装配式建造水平。推动装配式装修。(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南省将装配式应用纳入立法,12部门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湖南省12部门联合印发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到70%,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绿色建筑发展政策、人才保障和研发机构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持续发展,工程技术地方标准体系初步建成,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逐步推广,住宅质量品质和健康性能不断提高。城镇建筑标准化、集成化、产业化和智能化水平显著增强。城镇绿色建筑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绿色建筑成为新时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推动绿色建筑立法工作,将装配式建筑、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技术推广应用纳入立法内容。到2022年,全省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个、省级6个,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5家、省级60家,培育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典型、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各20个。(湖南省住建厅)

  江苏省凡发生事故,一律对施工单位顶格处罚、一案双查!不达标不得复工,项目经理/总监必须参加强制培训!
  2月20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实施“顶格处罚、一案双查、联合查处”。自2021年2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对负有责任的本省施工企业实施顶格处罚,按照上限期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开展事后联合检查。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一律不恢复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我省范围内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项目)和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必须参加强制性安全培训,具体包括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项目总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