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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趋势】各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最新动态
信息类别:行业快讯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4-30 16:46:59.0   点击次数: 1876

 湖北装配式建筑最新政策
  装配式建筑面积大幅攀升 今年将新开工350万平方米
  
2月19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力推建筑业转型升级,全省将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350万平方米。
  作为建筑业大省,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发展。去年,全省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累计达40个,已建成21个,在建19个。
  装配式建筑体量不断增大。2月15日,在武汉沌口街与万家湖路交汇处的沌口片区六村综合改造项目看到,工地正在开挖基坑,节后建设进度逐渐加快。该项目总用地273亩,总建筑面积75.3万平方米,由29栋高层住宅及配套设施组成。项目采用预制混凝土装配式结构方式建造,装配率达55.07%,是我省最大的装配式还建房项目。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省已初步建立起装配式建筑的地方标准体系,鼓励采用设计、构件生产、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和全装修模式,不断强化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涌现出了中建三局、湖北宝业等一批实力较强的企业。今年,我省将开展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等工作,继续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

装配式建筑构件配上“身份证”

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出台《湖北省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要点(试行)》,其中规定,装配式建筑构件出厂时,要有预埋芯片或粘贴二维码,便于追溯。
  按照要点要求,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生产制作、质量检测等相关单位应遵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建设方和监理方可采用驻厂监造等方式,管控预制构件生产质量。工程竣工后,建筑物明显部位要设置永久性标牌,亮明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
  以往,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混凝土、钢材等建材没有识别标志,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很难追查。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出现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条件。
  我省一些企业已率先对构件配上“身份证”。如湖北宝业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建筑构件,均带有二维码,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看到构件的型号、规格、重量等信息,页面上还附带有构件具体部位和性能的检验合格报告。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点中对于信息化标识的规定更全面,芯片或二维码信息内容不仅应包含工程名称、构件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检验结论等,还需要有生产负责人、质检员、驻厂监理员等责任人信息。检验不合格或标识不全的构件不得出厂。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新建建筑能效较2015年提高20%。建设1个以上绿色生态城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化装修。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7年全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项目预制率不低于20%;2018年全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2019年全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60万平方米,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面积累计不少于20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项目预制率达到30%;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7年底,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以上。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推动建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形成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体系。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新建建筑能效比2015年提高20%。十堰城区、丹江口市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化装修。鼓励各地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投资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建设的民生领域、绿色发展项目。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8〕341号),由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和浙江宝业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主编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已通过审查、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165-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工业化建筑评价导则》(建设发〔2016〕32号)同时废止。2018年8月1日后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按该标准执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标准设计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上海要求新建民用、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应全部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实施。自2019年4月1日起,施工图未正式送审的项目应依据《通知》相关要求实施。
  《通知》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实施的范围,一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居住建筑类、工业建筑类项目,所有单体可不实施装配式建筑。二是高度100米以上(不含100米)的居住建筑,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15%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35%。对平屋面或坡度不大于45°的坡屋面房屋,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对坡度大于45°的坡屋面房屋,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坡屋面的1/2高度处。三是建设项目中独立设置的构筑物、垃圾房、配套设备用房、门卫房等,可不实施装配式建筑。四是当居住建筑类项目中非居住功能的建筑,其地上建筑面积总和不超过1万平方米,且其与本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之比不超过10%时,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售楼处、会所(活动中心)、商铺等独立配套建筑,可不实施装配式建筑。五是当工业建筑类项目中配套生活用房及配套研发楼等地上建筑面积总和不超过1万平方米,且其与本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之比不超过7%时,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配套生活用房、配套研发楼等独立非生产用房,可不实施装配式建筑。六是技术条件特殊的建设项目,可申请调整预制率或装配率指标。


  安徽省2019年全面推进绿色建筑 启动绿色建筑立法

  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按照《2019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要求》,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5%,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10%。此外,2019年还将启动绿色建筑立法,形成《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审议稿)》。
  《要点》提出,2019年将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能效提升,推进建设科技创新,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绿色发展。通过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绿色建筑高星级发展、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全面推进绿色建筑。
  同时,以安全为底线、质量为核心、技术为主线,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和技术体系,稳步发展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通过总结国家及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建设经验,引导省内建筑业企业转型,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企业并引导产业合理布局。通过开展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培训,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技工大赛,促进装配式建筑工人提升技能水平。
  2019年全省将严格执行《安徽省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落实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节能标准,确保全省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和施工执行率达到100%。
  结合“两治三改”专项行动,统筹开展建筑外窗、外墙、屋面、照明和空调系统等更新,因地制宜推进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并加大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应用力度,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浅层地热应用,以及有热水需求的住宅、酒店、医院等建筑太阳能热水技术应用。
  此外,2019年将启动绿色建筑立法,开展绿色建筑立法基础研究、调研、起草等工作,完成绿色建筑立法研究报告,形成《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审议稿)》。


  江苏省发布新墙材产品目录和墙材产业发展导向,新增装配式的预制墙板(体)等11个品种

江苏省发布新墙材产品目录和墙材产业发展导向,新增装配式的预制墙板(体)等11个品种江苏省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2019年本)和《江苏省墙体材料产业发展导向》(2019年本)(以下简称《产品目录》和《产业导向》)。
  修订后的《产业导向》淘汰类中仅保留年产量3000万块标准砖以上的隧道窑生产线;限制类中自2020年开始,4.2米以下切割机,人工去底皮,双班年生产规模在15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线;鼓励类中增加了利用当地建筑垃圾制备再生骨料的混凝土砌块(砖)和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砖)等内容。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产品目录》增加了装配式的预制墙板(体)等11个品种。

关于发布《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和《江苏省墙体材料产业发展导向》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积极发展利废绿色新型墙体材料,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支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墙体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要求,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省资源禀赋和工作实际,现对《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2010年本)和《江苏省墙体材料产业发展导向》(2017年本)做出修订,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快推进墙体材料产业优化升级。坚决淘汰砖瓦轮窑等落后产能,鼓励发展利废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采用限制类以上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和生产原料进行生产;绿色墙体材料产品应采用鼓励类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生产原料进行生产。
  二、加快推进绿色生产、清洁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水排放、噪声排放,强化综合利用;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高生产工艺、产品档次和产品质量水平;健全企业管理,完善质量、环境、安全等控制保障体系,尽快达到《绿色产品评价-墙体材料》(GB/T 35605)标准要求。
  三、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墙体材料。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材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墙体材料,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应采用绿色墙体材料产品。


  北京大兴开发区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

  从北京开发区建设局组织召开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首段验收现场培训会获悉,开发区建设局将加大装配式建筑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绿色、环保建筑施工。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本身装配式进驻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目前开发区有近60万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主要是住宅小区和公建项目。


  天津力推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全年计划新开工240万平方米

  作为第一批认定的30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之一,近年来,天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技术应用遍及装配式建筑业结构、装配式围护、装配式装修等领域,打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目前,天津市拥有6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市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217.13万平方米,在施项目面积506.21万平方米,储备项目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
  近年来,天津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具备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中新生态城商品住宅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区域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30%。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达到100%。


  广东大力推广现代建造方式 2018新建装配式建筑超过1200㎡,2019年将着力指导住房城乡建设科技与绿色发展工作落后的地区

  从在东莞召开的2019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与绿色发展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9335万平方米,新建装配式建筑超过1200万平方米,2019年将着力指导住房城乡建设科技与绿色发展工作落后的地区。
  会议围绕推动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高质量发展展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天翼表示,2018年广东大力推广现代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新建装配式建筑超过1200万平方米。同时发展绿色建筑,开展“量质齐升”行动,全省新增绿色建筑9335万平方米。
  “当前也存在法规不健全、技术标准不完善、信息化水平总体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制约着当前全省建设科技与绿色发展的问题,陈天翼表示,今年将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与绿色发展,着力完善政策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同时通过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推动工作。
  此外,陈天翼说,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推进建设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工作落后的地区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设科技与绿色发展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