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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圈】装配式建筑最新政策法规
信息类别:政策法规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1-03 13:48:39.0   点击次数: 1507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

2019年1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相关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严厉打击招标投标环节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意见》指出,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依然突出。


《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
建设工程合同将有大变动!
  全文共计1260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对外公布。这是自2014年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目标以来,立法机关首次以连续条文编号的形式,公布民法典草案。共计1260条,其中合同法有重大修订。“建设工程合同”部分,也有多项调整。

 

《招标投标法(修订征求意见)》

招投标大变革,涉及八个方面,遏制低价中标等现象!
  2019年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修订涉及提高招投标效率、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等方面。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
  2019年12月2日,住建部联合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就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提出若干新意见:
《意见》内容主要有:
吊销责任人员从业资格
  对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责任人员,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并依法实施职业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有关注册执业人员,也要依法责令停止执业直至吊销相关注册证书,不准从事相关建筑活动。
  此前对较大安全事故的注册人员处罚为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不予注册。此次《意见》将处罚上限大大提高。
  一、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
  二、依法加大责任人员问责力度。
  三、依法强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
  四、强化责任人员失信惩戒。

 

 

《关于加快发展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通知》
  2019年12月19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通知》。
  一、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从2020年1月1日起,主城各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宗地计容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国有土地应在供地方案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从2020年起,主城各区每年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其中两江新区不低于50%),并逐年增长5%,装配率应满足我市相关规定。其他区县可参照本通知制定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的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二、开展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预售试点
  三、规范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
  四、推广装配式建筑新技术
  五、发展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
  六、加强装配式建筑培训宣传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
  2019年11月27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的通知。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完成施工图审图的项目可依据本《计算细则》进行计算。
  二、2020年7月1日起,《关于本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建建材〔2016〕601号)废止,未完成施工图审图的项目依据本《计算细则》进行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
  三、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应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详细列明。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本《计算细则》核对装配式建筑指标,并将指标填写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上。